火灾报警器联动性使用规定
一、目的
本规定旨在明确火灾报警器联动系统的使用方法,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、准确地启动应急措施,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安装火灾报警器联动系统的场所,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、生产车间、仓库等。
三、使用规定
- 火灾报警器联动系统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、调试和维护。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卸、修理或更改系统设置。
- 确保火灾报警器联动系统电源可靠,防止因电源故障导致系统失效。定期对电源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,确保电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。
- 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,确保系统正常运行。定期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传感器、报警器、控制器等设备的性能检查,以及线路、管道的维护。
- 火灾发生时,报警器将发出警报,并向消防控制中心发送火灾信号。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警位置,并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相关应急措施。
- 在确认火灾后,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,并通知公司相关领导和人员组织疏散和救援。
- 在火灾扑灭后,值班人员应立即对系统进行检查和修复,确保系统恢复正常运行。同时,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,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。
四、注意事项
- 严禁在火灾报警器联动系统附近堆放杂物,确保系统周围畅通无阻。
- 严禁擅自改变火灾报警器联动系统的线路和设备,如有需要,应向专业人员申请并进行改造。
- 在使用过程中,如发现异常情况,应立即停用系统,并向专业人员报告进行检修。
-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,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。
五、附则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如有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