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灾报警器与摄像头联动规定
一、目的
本规定旨在明确火灾报警器与摄像头如何实现联动,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取现场情况,启动应急措施,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安装火灾报警器与摄像头联动系统的场所,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、生产车间、仓库等。
三、联动规定
- 火灾报警器与摄像头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、调试和维护。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卸、修理或更改系统设置。
- 确保火灾报警器与摄像头之间的信号传输稳定可靠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传输方式,如有线、无线等,并确保传输线路安全可靠。
- 火灾报警器与摄像头应实现实时联动。在火灾发生时,报警器应能够自动触发摄像头对火灾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,并将画面传输到监控中心。
-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时刻关注摄像头传回的图像,及时获取火灾现场信息。在确认火灾后,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,并通知公司相关领导和人员组织疏散和救援。
- 在火灾扑灭后,值班人员应立即对系统进行检查和修复,确保系统恢复正常运行。同时,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,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。
四、注意事项
- 严禁在火灾报警器与摄像头联动系统附近堆放杂物,确保系统周围畅通无阻。
- 严禁擅自改变火灾报警器与摄像头联动系统的线路和设备,如有需要,应向专业人员申请并进行改造。
- 在使用过程中,如发现异常情况,应立即停用系统,并向专业人员报告进行检修。
-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,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。
五、附则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如有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